【管理员回复】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2月26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将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比原来提高了4倍左右。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于己2007年9月7日公布了《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了征收范围,税额也比原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未作变动,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薄的;应当设置帐薄但未设置帐薄的;擅自销毁帐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具体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有明确规定。
(回复时间:2009-9-29 15:3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