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房产税 点击数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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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题】

你好,我在古城里边的自有房屋租给别人做客栈,对方说我收的租金里面有一部份要交税,否则他办不了税务登记,请问这是什么税,我要交租金的百分之几,另外是一次性交,还是每年交?谢谢。

(提问时间: 2009-9-14 14:32:44 )
【管理员回复】

自有住房出租给别人经营客栈,对取得的租金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营业税按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城建税按营业税税额的7%征收,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1%征收,住房出租用于居住免征租赁合同印花税,出租后用于经营印花税按租金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5%征收,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土地使用税免征,以上规定仅限于个人出租住房。如果是出租商铺还要按照出租房屋的占地面积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方面如果租金是一次性取得,可以一次性缴纳各税。

(回复时间:2009-9-29 15: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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